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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rison 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規劃

●本會聲明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1年6月29日辦理「第十一梯次廣播電臺釋照規劃」(草案)聽證會,計劃以分階段方式每隔三年一次進行釋照,共計將釋出133張小功率電臺執照。
  目前我國廣播電台數量已高達171家,遠超過台灣廣播市場胃納所能容納的最大數量。在我國即將於今年6月30日全面關閉類比電視邁入數位電視時代之際,NCC卻無視廣播業者的困頓哀鳴,不計市場經營現實與產業的邊緣化危機,執意施行第十一梯次類比廣播電台之開放,更抬出看似為崇高理想實為民粹的「落實媒體近用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等冠冕堂皇理論,粉飾此一錯誤政策。本會代表廣播產業表達沈痛的抗議並聲明如下:

一、 NCC施行頻率釋照缺乏程序正當性:
  行政院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3條第2項規定「國家通訊傳播整體資源之規劃及產業之輔導、獎勵,由
  行政院所屬機關依法辦理之」所訂之準則:執照的研析、規劃事項,由交通部辦理;申請案件之受理
  、審核及執照核發作業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NCC法制作業顯然未遵守行政院定下之規章,缺乏
  程序正當性。

二、 NCC執行國家政策輕率傲慢:
  國家頻率之開放屬重大政策,NCC僅提供業界不到一個月期間瞭解規劃內容,不僅時間倉促,聽證說明
  資料亦看不到規劃方案之相關研究實證報告,內容簡略之程度,令人驚愕!對照美國聯邦通信傳播委
  員會(FCC)執行此類政策除了至少開放九十天至一百八十天期間充分聽取各界意見,同時設置專屬網
  頁公告詳細資訊之作法,NCC執行國家重大政策竟如此輕率而為,嚴重辜負社會各界的期待!

三、台灣廣播電臺市場的胃納已經飽和,無法進一步支持更多的新設電臺,新設廣播電臺規模小者無法生
  存,不僅無法實現多元化與地方化的目標,更將形成廣播市場失序的根源。

四、市場不當開放的結果,將使整體社會為錯誤政策付出代價,台灣金融業(銀行)及大學院校教師大量開
  放後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之殷鑑不遠。在目前廣播產業的諸多問題仍未解決、政府所預計推動之更宏觀
  的通訊傳播產業升級政策尚待落實之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務必再慎思,切勿輕易實施第十一梯次
  廣播頻率釋照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