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下的廣播白皮書政策
我國已於民國101年6月30日全面關閉類比電視邁入數位電視時代,於此之際,NCC卻規劃將再度釋出133張類比廣播電臺執照。廣播產業要向政府大聲呼籲:「廣播的存續與數位化升級,仍然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議題!」。廣播產業亟盼瞭解,面對未來電信、網路、行動電視等多媒體的競爭,廣播應該如何面對?政府又將如何帶領廣播產業轉型升級、如何規劃調頻、調幅電台的數位化政策以符應數位匯流時代之需要。倘若廣播媒體並未在政府規劃的匯流對象當中,面對未來的跨媒體競爭模式,廣播產業應該如何因應準備,才能不被淘汰並永續發展?
廣播目前在台灣地區約擁有600萬聽眾,並沒有因為數位匯流或行動寬頻的發展而有顯著減少,因此政府規劃數位匯流產業發展政策之時,不應忽略廣播聽眾該擁有的權益,包括更佳的收聽品質與多元節目內容的選擇等。如果「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是方向、是藍圖、是持續性的政策,政府應提出數位匯流下的廣播白皮書,明確說明和規劃廣播產業未來發展方向與存在方式。
因此我們籲請政府正視我國的廣播媒體在數位時代的發展問題:
﹝一﹞請主管當局應宏觀的再次檢視「數位化」與「匯流」在無線電子媒體政策中的意涵與目的,
以及政府所應扮演的積極角色,平衡的輔助媒體產業發展。
﹝二﹞請以新興媒體行業與新興技術看待「數位廣播」議題:
數位廣播不會只是停留在聲音的傳播,它的影響將會是既寬廣又深遠,它包含了廣播,卻不只是廣
播;它可以高效率的提供數據傳輸,卻不是無線網路;它可以提供行動電視服務,卻不只是電視,
因此數位廣播應該是一種新興媒體,是一種綜合體。
﹝三﹞請政府建立明確可行而穩定的政策並營造有利廣播發展的環境:
數位化已不是趨勢而是現在式,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的生活,因此,廣播產業要不要發展已不是選
項,如何發展才是政府應該思考的重點,而與媒體產業發展相關的政策法令如不與時俱進,則無法
建構健全產業發展的平台。 廣播法的修法 頻譜重整 廣電分流管理 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