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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rison廣播政策溝通及相關活動

20181121 2

配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推動電台食品廣告「醒語政策」案:

  • 說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在本年8月間與本會聯繫表示,為使消費者正確認知產品功能,倡導罹病者仍需就醫之觀念,因此推動媒體在進行商品廣告時標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之醒語,目前電視界方面有東森、富邦MOMO、VIVA、天良電視台響應此一政策。鑒於廣播電台對聽眾的影響力,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希望也能與本會會員電台合作推動醒語政策,建立業者自律並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

        為此,本年8月17日下午,本會陳宏津理事長偕同民聯會馬長生董事長、廣播節目協會丁文棋榮譽理事長、社區廣播電台產業協會林義傑理事長及龔瑋麗秘書長赴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與該局許朝程副局長及相關人員進行面對面溝通。基於廣播節目與廣告之製播有一些實務上的問題,本會針對醒語政策之實施及內容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出說明及建議,請見第68頁。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提出之醒語詞版本為「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陳宏津理事長基於為了不影響電台廣告之說服力,並能自然貼近廣播特性與主持人口播型式之考量,向新北市衛生局提出另一版本-「以上廣告是食品,是在補充人體的營養素、不是在治病,咱若有病痛,要趕快去看醫生喔!○○○關心您」之醒語詞建議。

        對於本會所提版本,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林奇宏局長原希望刪除「是在補充人體的營養素」文字,陳理事長為維護電台權益,避免電台因配合此政策而影響電台節目廣告效果及收益,堅持應予以保留,並為此於107年9月10日致函林奇宏局長作進一步溝通,林局長在接獲陳理事長書函後,同意本會所提之版本。

    本會陳理事長宏津於107年9月21日中午,邀請廣播節目協會呂培元理事長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定之8家電台代表,召開說明會。

  • 執行方式:
  1. 本案採分階段方式進行,首波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定大台北地區8家電台配合辦理。
  2. 實施日期:107年10月15日(星期一)起實施。
  • 成果發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將於實施後一個月,預計107年在11月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後續將推廣此政策至各地區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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