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絡我們網站導覽 |

 

trrison業界消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1)日審議通過講客廣播電臺廣播執照申請案,該電臺預計於6月23日正式開播,以提升客家族群媒體近用權益,促進語言及文化之傳承與傳播。
  依講客廣播電臺營運計畫,該電臺規劃分期設立,其中第一期規劃先行開播臺北竹子山、高雄中寮計2個轉播站,可涵蓋臺灣北部及南部區域,未來該電臺第二、三期建設完成後,將可涵蓋全臺主要客家族群分佈區域。
  NCC表示,講客廣播電臺於105年11月17日取得廣播事業籌設許可後,已於今(106)年依營運計畫完成第一期建設並取得該期所有電臺執照,經檢具文件提出廣播執照申請,NCC考量臺灣為多元族群社會,客家等族群相對傳播資源獲配不足,基於公平合理及普遍均衡原則,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之精神與廣播電視法及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准予核發廣播執照,供客家族群為語言及文化之保護以實現社會正義,保障其族群傳播權益之近用,以及語言文化之傳承,並希望能成為與非客家族群溝通平臺,以利客家文化之傳播。
  NCC並且再次強調,目前講客廣播電臺係依據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前段所設立之公營廣播事業,並無違反民營廣播事業之黨政軍相關規定;若未來客家委員會落實規劃於相關立法確實通過且轉型為財團法人經營,則為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後段之民營廣播事業,在制度上更能符合媒體專業自主性;至於未來講客廣播電臺係獨立由客家財團法人經營,或納入公廣集團,涉及國家公廣集團政策,則應另由文化部、客委會及原民會等單位可以就整個公廣制度、經營綜效及頻譜使用效率上通盤考量。
連絡人:專門委員 陳金霜
電    話:(02)3343-8505
行動電話:0975-71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