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案
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9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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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單位名稱 | 勞動條件科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
聯絡人 | 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6)2936983 | |||||||||||||||
傳真號碼 | (06)29510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11LAB023 |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外國人相關法令政策與宣導-電台廣播」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53 - 廣播及有線電視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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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58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8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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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05/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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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16 17:30 | |||||||||||||||
開標時間 | 111/05/17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730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決標日至111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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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hr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36983,傳真:06-2951053,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6〉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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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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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