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案
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76.6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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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 嘉義市立美術館 | |||||||||||||||
單位名稱 | 嘉義市立美術館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 | |||||||||||||||
聯絡人 | 李佳蓓 | |||||||||||||||
聯絡電話 | (05)2277220分機308 | |||||||||||||||
傳真號碼 | (05)227705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11A18 | ||||||||||||||
標案名稱 | 嘉義市立美術館111年藝術廣播計畫製作委託案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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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75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04/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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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09 15:30 | |||||||||||||||
開標地點 | 嘉義市立美術館(3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本館服務台代收至綜合規劃組)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乙方應於簽約日起至完成全集公開露出日起3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 |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業務單位評估採文化部藝文採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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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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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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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hr '="">一、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二、有關納稅證明資料:為維護廠商權益,提醒如投標須知載有廠商於開標時需附繳稅證明,若係屬免予課稅者,亦應赴稅務相關機關取得應繳但免繳稅之相關可證明文件,以利本館查察。 三、投標文件中之「公家機關與關係人揭露表」請詳實填報,若無相關人亦需簽名蓋章,並檢附於投標封內。 四、(1)標案若以「專人親送」者,請送至本館1樓服務台(由廣寧街大門進入),本館服務台將代收至本館綜合規劃組,並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逾時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2)標案若以「郵件寄送」者,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非郵戳,逾時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五、以上須知,既已公告於招標公告,故欲參與投標廠商即視為同意才逕行投標。 (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非郵戳,逾時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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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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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