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案
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7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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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 |||||||||||||||||
聯絡人 | 規格:張鳳嬌;採購徐家敏 | |||||||||||||||||
聯絡電話 | (02)27026141分機213;322 | |||||||||||||||||
傳真號碼 | (02)232523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1010 |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廣播頻道客語播送計畫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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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776,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擴大本案整體效益,本會保留後續擴充增購廣播節目推廣之權利,擴充增購預算上限為新臺幣19萬4,000元,擴充期間上限為110年11月30日止。後續擴充項目含平日或假日節目製作,廠商得於提案時併提出相關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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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0/03/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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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3/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3/12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會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秘書室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以本府頒定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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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需含教育或文化相關之業務)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501011廣播業、J503010廣播節目製作(僅需符合其中一項相關項目之公司)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餘請詳閱招標須知規定。 *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為有效」(註: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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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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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1.專人領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三樓秘書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 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但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訂有底價、參考最有利標、非複數決標。 2.廠商提出疑議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 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秘書室徐小姐 電話:2702-6141轉322傳真:2325-234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研究發展組電話:2702-6141轉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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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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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