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案
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79.66 |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
單位名稱 | 綜合行銷科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 |||||||||||||
聯絡人 | 陳毓屏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分機7569 | |||||||||||||
傳真號碼 | (02)234513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090032 | ||||||||||||
標案名稱 | 109年度城市行銷廣播廣告案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60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全案後續擴充新臺幣90萬元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11年3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9/03/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3/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3/30 10:3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約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J501廣播業或I401廣告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發之廣播執照。如廣播執照效期未包含本案所有履約期限者,須於到期前換發完畢,以免影響本案之執行,否則終止契約。策略聯盟之聯播電臺及投標廠商非電臺者,則須加附電臺准播(合作)證明。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複數決標,公開徵求至多2家廠商,每家預算為新臺幣30萬元。 2、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說明、評選須知、經費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3、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3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9年3月26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109年4月29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票據信用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9、餘詳見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
招 標 品 項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09年度城市行銷廣播廣告案 | |||||||||||||
預估數量 | 2 | |||||||||||||
單位 | 家 | |||||||||||||
預算金額 | 600,000元 |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