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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本會修訂「2016年優良資深廣播從業人員表揚辦法」,請惠予協助

   推薦優良資深廣播從業人員參加遴選,敬請 查照。

說明:一、為了向長期在工作崗位上付出心力的廣播人表達敬意,本會擬

     擴大辦理「2016年優良資深廣播從業人員」表揚對象,為此修

     訂「2016年優良資深廣播從業人員表揚辦法」第五條第一項,

          針對參加遴選人員之年資條件,由「於各公、民營電台服務滿40

          年以上之電台工作人員及主持人員(含外製節目人員)」改為「於各

          公、民營電台服務滿30年以上之電台工作人員及主持人員(含外製

          節目人員)」,請 貴單位踴躍推薦適合人選參與,推薦期限為本年3

      月4日(星期五)。

     二、檢附「2016優良資深廣播從業人員表揚辦法」修訂版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