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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林奇宏表示,7月邀請東森、富邦、viva、天良購物,以及安美諾、廣生堂廣告商,聯合召開記者會響應於廣告加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現在又有快樂聯播、中廣鄉親、中華、淡水河、華聲、正聲等6家電臺響應,針對易被誤解具有功效性的食品廣告插播「以上廣告的是食品,是在補充人體的營養素,不是在治病,咱若有病痛,要趕快去看醫生喔!」醒語。
衛生局長林奇宏指出,今年7月起推動電視廣告加註醒語,在短短3個月內已有近2成消費者表示曾注意到醒語字樣,其中又有8成6表示廣告插播醒語對提醒消費者暸解產品的真實性是有幫助的,可降低消費爭議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衛生局長林奇宏說,常接獲民眾反映,擔心家中長輩因聽信電臺不實廣告而大量購買宣稱醫療效能的保健食品,甚至因此而未規律就醫、延誤病情。因此,衛生局與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合作,針對電臺廣告違規最大宗,也最容易被民眾誤解為具有功效性之食品廣告加註醒語,幫助提醒家中長輩勿聽信不實廣告。期盼未來更多廣告平台自主標註醒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王治宇表示,近2年來全國消保官接獲4件有關電臺賣藥或食品的消費申訴,桃園、臺中、彰化及高雄各1件,其類型包括長者聽信電臺廣告,購買後發現價格比市價貴、吃了覺得身體不適或無效果,或是電臺廣告強調有顯著療效,收到貨品看到包裝上寫的是食品,請求退款皆遭到刁難或扣除高額手續費等等。本市近2年雖無相關消費申訴,但不排除長者對廣告深信不疑而不願提出申訴,因此衛生局率全國之先提出「廣告加註醒語」之倡議,可減少民眾誤信不實廣告之機會,降低健康或財產上的損害,對消費權益之確保深具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