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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公告日:108/0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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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25622048 | ||||||||||
機關名稱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
單位名稱 | 廣播部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 | |||||||||||
聯絡人 | 吳志濱 | |||||||||||
聯絡電話 | (02)27881600分機635 | |||||||||||
傳真號碼 | (02)278815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08002 | ||||||||||
標案名稱 | 108年度原住民族廣播電臺歷史節目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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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400,5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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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8/01/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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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2/12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02/12 11:00 |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廠商資格摘要 | 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自然人投標時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B.法人或團體投標時應提供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16日經商字第09802409020號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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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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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